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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进入“依章办学”时代
发布时间:2015/5/27  |  发布者:超限教育科技网 | 查看:875

 《杭州超限教育中心玛林2015年5月27日讯》5月27日上午,浙江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峰介绍,省教育厅已于日前核准了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等4所高校的章程,这是2011年11月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以来,我省核准的第一批高校章程,标志着我省高校进入“依法办学”时代。

  

 会上,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章程论证专家委员会成员、浙江工商大学党委副书记陈寿灿介绍说,高校章程不同于一般的内部规章制度,按照世界一流大学通行的原则规范来说,它是学校所有管理制度,包括处理内部外部关系、约定各方面权利义务的权威准则,被称为“大学宪章”,也是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标志。

  

 陈寿灿指出,虽然以往在高校也有一些内部的规章制度,但是此次出台的高校章程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在高校,以后凡是出现与章程冲突的事情或者规定将要给章程“让路”,它不仅是高校的行为标准,还是与上级主管部门的一种约定,今后谁如果越权,都可以拿着它据理力争来维护权益。

  

“国内高校长期以来并没有这种纲领性的章程,无论是内部管理还是外部关系,都存在行政过多干涉和权力不明晰等各种问题。”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处长陈峰说,经过近三年的广泛征求意见和反复酝酿,浙江省4所高校的章程率先出台。章程中除了校名校训等基本信息以外,还对不同主体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其中包括最被社会关注的大学办学自主权、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如何划分等热点问题。随着高校章程的颁布,大学“无章可循”的历史即将结束。

  

“我们要求高校章程中载明教师和学生的权利义务,使之更为具体化、有操作性。高校章程也将作为师生主张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陈峰说。

  

据了解,下一步省教育厅将督促高校以章程为办学治校的“根本法”,全面清理校内规章制度,一切规章制度不得与章程相冲突。同时,将研究建立高校章程的执行监督机制,促使高校真正依章程办学治校。

  

据悉,到今年年底,省内所有的公办高校将全面建成“一校一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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