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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湖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咨询服务指南(试行稿)
发布时间:2017/3/29  |  发布者:超限教育科技网 | 查看:789

《杭州超限教育中心李林2017年3月29日讯》

一、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有何规定?

2017年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小学一年级实行“过渡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37号)以及《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入学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办函〔2008〕163号)的有关规定,

201091—201183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7年可申请在杭入读小学一年级:

第一类:适龄儿童本人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

第二类:适龄儿童本人未申领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需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

1.父母双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在杭已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2.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在杭缴纳社会保险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缴纳,无中断;

3.父母双方或一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已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二、2017年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的对象有何规定?

2017年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的对象指的是符合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杭入小学一年级条件且父母双方于2016年8月31日前在杭州主城区(滨江区除外,指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已办理(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的适龄儿童。

三、不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学怎么办?

不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责任单位应为其户籍所在地政府,孩子年满6周岁,其父母应该及时送孩子到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四、201091日之前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017年能否在杭入小学一年级?

2010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符合2017年在杭新入小学一年级的条件,杭州的学校不能接受其报名入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家长应尽早安排其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五、社会保险或临时居住证不足一年怎么办?2016831日前已办理但未按规定连续办理的怎么办?

这两种情况都属于不符合在杭申请入学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家长应尽早安排其孩子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六、符合在杭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小学一年级的时间安排和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进行预登记:在2017510—519日,登录唯一指定网址:www.hzedu.gov.cn(杭州教育网),点击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进行预登记,获得登记码并妥善保存。

(二)信息核对:

1.核对对象:2017年5月10日—5月19日,已登录“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唯一指定网址: www.hzedu.gov.cn)进行预登记的人员。

2.核对时间:201768—615日,预登记对象应登录“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唯一指定网址: www.hzedu.gov.cn)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中对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门核查反馈的(临时)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的准确性有异议的,在信息核对界面直接递交复核申请。

(三)入学报名:2017年6月24日—6月25日,持上述规定的材料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或区教育局指定的学校报名,经验证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由该学校受理报名。报名学校详见六月中旬区教育局公布的小学教育服务区划分及招生方案或各小学的招生公告。

七、家中没有电脑或家长不会操作怎么办?

网上预登记和网上信息核查有困难的,如孩子在杭就读幼儿园的,可请所就读幼儿园提供帮助;其他人员也可联系居住地社区服务中心,请社区提供操作帮助。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如需要幼儿园或社区提供帮助的,家长本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 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 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

(三) 适龄儿童本人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需提供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适龄儿童本人未申领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需提供材料如下:

1. 父母双方在杭的房产证(无房产的提供房屋租赁证明)和《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3. 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八、家长在信息核对阶段,发现公安、社保核查反馈的(临时)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有异议的怎么办?复核申请递交后,经公安、社保部门复核反馈的信息如何查询?

在2017年6月8日—6月15日,预登记对象可登录“杭州市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预登记及查询系统”(唯一指定网站: www.hzedu.gov.cn)进行信息核对,核对中对公安、人力社保等部门核查反馈的(临时)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的准确性有异议的,在信息核对界面直接递交复核申请。

家长递交复核申请后,经公安、社保部门复核。在2017年6月24日—6月25日,家长持上述规定的材料直接到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查询,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审核并受理报名。

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携带哪些材料?

到学校入学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 家庭户籍簿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二) 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三) 适龄儿童本人持有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需提供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适龄儿童本人未申领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的,需提供材料如下:

1. 父母双方在杭的房产证(无房产的提供房屋租赁证明)和《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2. 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杭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3. 父母双方或一方与在杭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办理的在杭营业执照。

上述1.2.3中的在杭《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要求为2016831日前已办理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由于G20及居住证制度改革等因素,凡201671-2017831日期间进行(临时)居住证换证或居住登记的,由公安部门进行统一审核认定,家长可通过预登记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十、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区域,其子女入学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符合在杭州市区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个区域,按照属地管理和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家长可向实际居住地(以居住证或临时居住证为依据)所属教育服务区域的学校报名。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学校和区教育局在统筹安排工作中将首先满足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都在西湖区的人员。在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较集中的区域,公办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下,工作、社会保险和居住地不在同一区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统筹安排中,将会处于不利的地位,给孩子入学带来困难。故建议进城务工人员选择在工作服务的区域内租赁住所。

十一、不予受理报名入学的几种情况:

(一)家庭房产情况与(临时)居住证地址不相符的。

(二)提供虚假证明或证件的。

请认真阅读以上内容,仔细核对自己的情况和材料,妥善安排子女入学事项。

西湖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7965057   87965058

西湖区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见各校校园网,也可从“西湖教育信息网”(http://jyj.hzxh.gov.cn)进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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