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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全市中小学生 “浙江好家风”主题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6/23  |  发布者:超限教育科技网 | 查看:846

《杭州超限教育中心李林2017年06月23日讯》

各区、县(市)委宣传部、教育局(社发局): 

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浙江省出版联合集团《关于在全省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浙江好家风”主题读书教育活动的通知》(浙宣办〔2017〕9号)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生中组织开展以“浙江好家风”为主题的读书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精神为指导,以继承和发扬优秀家风文化为主旨,通过解读浙江经典家训、讲述浙江历史文化名人家教典故和当今“最美家庭”的故事、寻找身边的好家风,让广大中小学生了解我省的优秀家风文化,传承向善向美向上的文化基因,积极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 

二、活动安排 

(一)活动载体 

为配合本次主题读书教育活动,浙江省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编写了《浙江好家风》读本(小学版、中学版),已作为省级地方教材列入2017年秋季教学用书目录。全市中小学校要指导中小学生认真阅读《浙江好家风》读本,并围绕读本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教育活动。 

(二)活动形式 

在全市小学三、四、五年级,初中一、二年级中开展两项主题读书教育活动。 

1.组织开展“浙江好家风”网上主题征文活动。根据浙宣办〔2017〕9号文件安排,网上征文时间为2017年6月1日至10月31日。请各地按要求组织指导中小学生积极参加网上征文活动。届时,省里将组织评选优秀征文进行表彰,获得一、二等奖的作品将结集正式出版。 

2.组织开展“浙江好家风”主题演讲比赛。演讲比赛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同时进行,小学组参加范围为小学三、四、五年级学生,中学组参加范围为初中一、二年级学生(以2017年9月1日所在年级为准)。 

三、演讲比赛安排 

2017年9月—10月,各地中小学校组织开展“浙江好家风”主题演讲比赛。在学校演讲比赛的基础上,以区、县(市)为单位进行初赛,各地选拔出小学组、中学组各1名选手参加11月由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举办的复赛,各组复赛第一名将代表杭州市参加12月初举行的全省决赛。参加市级复赛的学生按照复赛成绩评出市级演讲比赛一、二等奖。每个区、县(市)再推选一定数量的学生为市级三等奖候选人,其中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小学组、中学组各推荐1名,萧山区、余杭区小学组、中学组各推荐3名,其余区、县(市)小学组、中学组各推荐2名,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所属学校并入西湖区推荐。要求各区、县(市)同时上报推荐参加复赛的学生和三等奖候选学生的演讲稿。复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复赛名单、演讲稿请于11月1日17∶00前报杭州市教育局德体处,联系人:董晓华;联系电话0571—87062221。 

四、演讲比赛相关要求 

1.各地要在指导广大中小学生阅读《浙江好家风》读本(小学版、中学版)的基础上,寻找身边的最美家风家训,抒发亲身体验和感受。 

2.演讲要紧扣“好家风”主题,生动感人。可以讲述自己家庭的家风、家训故事,也可以讲述身边“最美家庭”和传承好家风的感人故事,还可以讲述浙江古今名人家风、家训故事对自己的启发。演讲内容和语言应贴近中小学生的生活,避免成人化、模式化,不能抄袭他人文章。 

3.演讲时要求普通话标准,仪态端庄大方。可以配多媒体图片和音乐,但不作为演讲的加分因素。 

4.演讲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五、演讲比赛经费筹措 

区、县(市)级预赛和市级复赛费用,由当地新华书店承担,并由省新华书店集团核定预算方案。具体事宜请各地有关部门共同协商。请各地宣传部、教育局、新华书店密切配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确保读书教育活动取得成效。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杭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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