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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杭州户籍的外地人口子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小升初规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7/8/7  |  发布者:超限教育科技网 | 查看:712

《杭州超限教育中心管淑甄2017年8月7日讯》近日,针对非杭州户籍的外地人口子女在杭州上学读书事宜,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在市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毕业前由在读小学组织调查核实随迁子女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并将核实后的本校持有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毕业生名册报小学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升学分配。

据此规定,在市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如持有市区范围内申领的有效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区教育行政部门会进行升学分配。如未持有有效居住证,则不能升入市区初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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