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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正式下发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意见
发布时间:2014/10/22  |  发布者:超限教育科技网 | 查看:1766

      本报讯:广东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提出,将给予学生更多自主选择权,学生跨校修读必修课,科研、竞赛甚至是网上学习都可以获得学分,修满学分可提前毕业。

  根据《意见》,各高校将根据不同专业的特点确定弹性修业年限的范围,并确定学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休学、停学创业等有关期限,同时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范围内,学生可连续在籍学习,也可根据个人的特殊需要和实际情况申请暂时中断学习,分阶段完成学业;提前修满规定学分的学生,准予提前毕业。

  《意见》鼓励学生通过互联网学习平台学习,并替代学校学分,提出要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学分制改革中的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快对课程和专业的数字化改造,建设优质信息化教育教学资源,利用校外MOOC(慕课)平台、课程学习网站、微课等,创新信息化教学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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