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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办理随迁落户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9/8/26  |  发布者:超限教育科技网 | 查看:550

《杭州超限教育中心李林2019年08月26日讯》

申请人在杭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配偶(2019年3月1日前结婚)和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可以办理随迁。随迁配偶的,还需提供配偶居民户口簿和结婚证;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未成年人居民户口簿、父母结婚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能够证明父母子女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登记证》等证明材料;其中,男方携带非婚生子女的,还需出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系鉴定报告);父母离异随迁未成年子女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能够证明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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