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超限教育中心李林2019年09月29日讯》
今年10月1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将正式实施。
据专家介绍,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儿童网络保护的立法,明确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制作、发布、传播侵害儿童个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确定了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的具体原则,以及网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该规定填补了互联网时代儿童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空白。这份规定有哪些亮点?
01、明确儿童年龄
本规定所称儿童,指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思想体系正在形成,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个人信息如若遭不法者利用,可能导致严重后果,需要立法给予保护。
02、明确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通过网络进行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等活动,本规定适用。《规定》的仅限于我国境内,并不适用于在线下进行的儿童个人信息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等行径。
03、明确监护人权力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者,应当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征得儿童监护人的同意。儿童或者其监护人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收集、存储、使用、披露的儿童个人信息时,网络运营者应当及时删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超出目的范围或者必要期限收集、存储、使用、转移、披露儿童个人信息的;儿童监护人撤回同意的(“撤回同意”,即当监护人认为必要删除儿童个人信息时,可以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相应的儿童个人信息。);儿童或者其监护人通过注销等方式终止使用产品或者服务的。
04、明确特殊保护原则
网络运营者不得披露儿童个人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披露或者根据与儿童监护人的约定可以披露的除外。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等例外情形之外,网络运营者一律不许披露儿童个人信息。
05、明确信息泄露知情权
网络运营者发现儿童个人信息出现或者可能出现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补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将事件相关情况以邮件、信函、电话、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儿童及其监护人,难以告知的情况,应立即采取合理、有效的方式发布相关警示信息。一旦出现儿童个人信息有泄露时,除了采取必要的预防、补救措施之外,必须及时告知监护人,不得隐瞒。
根据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7月31日,我国未成年网民(不包括6岁以下群体和非学生)规模达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到93.7%,超过同期全国人口的互联网普及率36个百分点。
其中,小学、初中学生上网比例分别达到89.5%和99.4%。手机成为未成年人的首选设备,使用比例达到92%。初中生是上网最多的群体,且相比其他群体更加偏爱使用社交网站、网上聊天和网上听音乐。未成年人上网做得最多的分别是:上网学习(87.4%)、听音乐(68.1%)、玩游戏(64.2%)、聊天(58.9%)。小学生网民玩手机游戏的比例最低,但依然达到51.9%,初中生则更是高达66.2%。网上聊天是未成年网民最主要的网上沟通社交活动。调查还显示,超过九成的家长会对未成年人上网时长进行控制。近年来,各地儿童信息泄露事件屡见不鲜。
在安徽,曾有大量新生儿住院视频出现在某视频网站上,画面里,“姓名”“年龄”“诊断病情”“入院日期”等信息一览无余;在山东,有人只需花3.2万元,就能买到济南市20多万条1-5岁婴幼儿的信息,内容具体到每个家庭的门牌号……儿童作为特殊群体,心智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受侵害。根据腾讯儿童发起的“儿童网络保护大调查”,对安全风险认知不足、过度上网、无意识卷入违法犯罪、泄露个人信息简介造成财产损失、接触有害信息、遭遇网络欺凌等已成为儿童上网时的八大风险。
如何有效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已成为一个世界性议题,许多国家专门对其进行了立法。2019年年初,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某短视频软件国际版“涉嫌非法收集13岁以下儿童信息”对其处以罚款570万美元。
以前,由于我国缺乏专门针对儿童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儿童网上信息保护工作存在规定过于笼统、条款不切实际、处罚不到位等问题。不久后,国家将陆续颁布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未成年人互联网权益保护条例》,配合即将正式实施的《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儿童的个人信息将会真正得到全面的保护,国家将用法律织密儿童保护网,许给孩子一个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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