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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非杭州户籍外地人口子女)在杭州市区转学规定
发布时间:2017/8/7  |  发布者:超限教育科技网 | 查看:759

《杭州超限教育中心炼艇堃2017年8月7日讯》近日,针对非杭州户籍的外地人口子女在杭州上学读书事宜,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随迁子女转学一般以学年为期限。符合就读条件的随迁子女,要求转到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应在学年结束前1个月内或新学年开学前半个月内,凭有关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申请转学,由学校根据剩余学额情况统筹考虑,转入、转出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其转学的应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教基〔2017〕43号)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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