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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非杭州户籍外地人口子女)在小学和幼儿园招生规定报名时间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在当年8
发布时间:2017/8/7  |  发布者:超限教育科技网 | 查看:788

《杭州超限教育中心炼艇堃2017年8月7日讯》近日,针对非杭州户籍的外地人口子女在杭州上学读书事宜,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在杭州市区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为便于学校对入学工作做充分安排,如师资、教室等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提前准备,学校报名招生一般于6月进行。根据学制设置的有关规定,9月1日为新生入学日。因此,界定适龄儿童是否接受教育,以8月31为最后截止日期认定。同理,随迁子女是否符合在杭就读条件,也以8月31日为截止日进行认定。为便于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学校提前准备,要求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取得有效居住证,但预计当年8月31日前能取得有效居住证的随迁子女,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必须先进行预登记。取得有效居住证后,在8月31日前补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幼儿园)安排入学(入园)或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入园)。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幼儿园)应优先安排规定报名时间内符合条件并完成报名的儿童入学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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